关于征集南京工业大学校史档案资料的通知
各单位、各部门、全校教职工:
为全面、准确地反映南京工业大学的发展历程和办学成就,弘扬学校文化,不忘初心,继往开来,南京工业大学档案馆面向全校师生员工、社会各界和海内外校友征集校史档案资料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
南京工业大学各个历史时期档案资料,包括南京化工学院、南京化工大学、南京建筑工程学院、南京建筑工程学校以及合并组建南京工业大学以来各个时期。
二、征集时间
常年征集
三、征集内容
1. 国家、省市领导人、社会知名人士以及重要外宾来校参观、视察、访问或讲演时的照片、视频、讲稿、纪念品、题词和相关报刊等,曾受到国家、省市领导人接见的集体、个人、工作合影照片等。
2. 各个时期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知名教授的个人照片,聘任书、证书,论著、手稿、日记、信函、获奖材料等的原件,以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物品等实物。
3. 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,如社会活动、学术活动、各种赛事等的资料、照片,实物包括作品、奖品、纪念品、证书等。
4. 学校集体和师生员工个人获得省、部级以上各类表彰奖励的奖杯、奖状、奖章、荣誉证书等。
5. 反映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校园建筑、校园风光的老照片、匾额,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、毕业纪念册、师生间赠言题录。带有老校名印记的实物,学校各个时期校标、校徽、纪念章、校牌、校歌,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毕业文凭,学生证、借书证、记分册、录取通知书、毕业派遣证等。
6. 我校教职工主编的教材、专著、译著以及学校早期教师备课讲义手稿、教学笔记、早期的学生作业本、师生往来信件等。学校早期形成和使用过的有史料价值的教案、教具模型、教师自制教具等资料、实物、照片等。
7. 知名校友自传、事迹介绍或相关资料、实物、照片等,校友赠送给学校具有保存展出价值的实物,包括校友个人创作的作品,如绘画、书法、模型、工艺等。
8. 与国内外机构、高等学校交流合作及国内外机构、人士捐资助学的资料、实物、照片等。
9. 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收到的祝贺函电、礼品及照片等,个人赠送给我校的反映重要活动的纪念品等。
10. 国家、省市级新闻媒体对学校重大事件、活动、人物的报道。
11. 能够反映学校特定历史背景的回忆录、访谈录、专题调研等史料。
12. 其他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与实物。
四、征集载体
纸质类、电子类、声像类、实物类。
五、征集方式
1.捐赠。凡属单位和个人收藏的档案资料,经协商自愿捐赠的,视不同情况,分别采用展出时署名、颁发荣誉证书、收藏证书、赠送复制件等不同方式致谢。
2.代管与复制。对珍贵的资料、实物本人有寄存意愿的,学校档案馆可代为无偿保管;没有寄存意愿的,档案馆复制、复印、拍照后归还原件。公布或者提供他人利用寄存或复制的档案,档案馆应当征得档案所有人的同意。
3.有偿捐赠。对愿意将个人所有的珍贵校史资料、实物以出让方式转交给学校的,可经双方协商后由学校购买收藏。
4. 经双方友好协商的其它方式。
六、征集说明
1.提供图片资料、实物的要附简要的文字说明,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事由、人员的姓名及时任职务等相关信息。
2. 文字或口头提供的,对本人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状况撰写文章的,可以纸质或电子方式送寄学校,对年事较高的老同志档案馆可派人前往协助记录整理。
3.对所有征收的档案资料,档案馆将进行登记造册,办理相应的征收手续,并优先提供本人使用。
4.可以电话、网上留言等方式联系,直接到档案馆办理移交或邮寄,亦可派专人登门征集。
七、联系方式
联系地址: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档案馆
联系电话:025-58139302张老师、58139306冯老师
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向档案馆提供有价值的线索。
南京工业大学
2019年9月10日